申办婚姻登记须知(自2023年4月3日起实施)
2023/03/21

    一、申办结婚条件

   (一)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应是居住在厄瓜多尔的中国公民(居住是指已在厄连续停留180天,或已获得厄永久、长期居留身份证或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

  (二)男女双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结婚的各项条件,如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

  (三)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使领馆自愿提出申请。

    二、办理流程

    (一)请将以下申请材料图片或电子版发至使领馆证件咨询邮箱(驻厄瓜多尔大使馆:quito@csm.mfa.gov.cn,驻瓜亚基尔总领馆:guayaquil@csm.mfa.gov.cn)进行预审。

1.正确完整填写的2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或《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可点击下载,男女双方各填1份,其中身份证件栏目填写护照、护照号码,地址要具体到门牌号并在最后注明ECUADOR。签名栏留待办证现场签署,不可提前填写)。

2.正确完整填写的《结婚登记人基本信息表》(可点击下载,末尾的签名和日期待到馆办证时填写)。

3.男女双方的中国护照/旅行证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中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

4.男女双方厄居留证或长期签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4张(大二寸,3.5cm x 5.3cm);

6.如一方为非定居国外的港澳台同胞,须提交其在港澳台期间的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离婚无配偶的当事人,须提交离婚证(或法院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需附生效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若有关判决书系国外法院作出的,须提供中国有关法院裁定承认该外国法院判决的裁定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8.丧偶的当事人,须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其与死者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收到通过预审的邮件通知后,请登录“中国领事”APP,选择“婚姻登记预约”业务模块,完整、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根据所在地区按照领区划分(点击查询)选择使领馆,选择预约到馆办理时间。


(三)男女双方请按预约时段携上述第一项要求的申请材料到馆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填写并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各1份。

    

(四)男女双方在领事官员面前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签名、捺指印并领取结婚证。


(五)领事将审查各项材料,对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根据规定当场免费发证。

三、其他事项

(一)驻厄使领馆只受理工作、学习、居住在本馆领区内中国公民的婚姻登记申请,请根据所在地区选择大使馆或总领馆。

(二)婚姻证件不得任意拆装或涂改。如因当事人自行拆装或涂改文书引起的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三)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件等业务办理请发邮件至使领馆证件咨询邮箱(驻厄瓜多尔大使馆:quito@csm.mfa.gov.cn,驻瓜亚基尔总领馆:guayaquil@csm.mfa.gov.cn)咨询。


(四)如需进一步咨询,可发邮件至使领馆领事证件咨询邮箱或在电话咨询时段(周二、周四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拨打证件咨询电话(驻厄瓜多尔大使馆:02-2433407,驻瓜亚基尔总领馆:04-2850611)咨询。